税务局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公报《豁免薪俸税及利得税(防疫抗疫基金)令》(《命令》)将于五月二十九日刊宪并生效。《命令》旨在落实由二零一九/二零课税年度起就企业或个人于防疫抗疫基金下获得的大部分财政资助或援助给予税务豁免。《命令》将于六月三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根据《保就业计划》向雇主和自雇人士提供的补贴将获税务豁免安排。

详情请参阅以下连结:

税务局新闻稿

https://www.ird.gov.hk/eng/ppr/archives/20052701.htm

有关防疫抗疫基金两轮措施的税务影响摘

https://gia.info.gov.hk/general/202005/27/P2020052700379_342102_1_159056390878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