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计划将海外总部或分公司的外国人员工调派至日本据点时,通常会考虑的需要申请的在留资格主要包括「企业内转勤」与「高度专门职」。在实务中,关于「应申请哪一种在留资格」的咨询非常常见。两者在申请条件上虽有不同,但最大的差异可以说在于获批后是否享有「优惠措施」。本文将以「高度专门职」所附带的优惠政策为重点,解析其与「企业内转勤」之间的关键区别。
1. 两种在留资格的基本定位
在进行比较之前,首先确认两种在留资格的基本性质。
有关在留资格「企业内转勤」
「企业内转勤」是以从海外总公司或分公司调派至日本事业所、并在一定期限内工作的外国人为对象的在留资格。其学历要求相对灵活,但活动内容仅限于相当于「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有关在留资格「高度专门职」
「高度专门职」旨在促进引进具备高度专业能力的人才。通过「高度人才积分制度」,将学历、工作经历、年收入等因素换算为积分,总分达到70分以上即可认定。该资格最大的特点在于可享受出入国管理上的多项优惠措施。
※「高度专门职」分为1号与2号,并进一步细分为(イ)(ロ)(ハ)。其中(ロ)为面向受雇人员的类别,相当于「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及「企业内转勤」的上位在留资格。本文所称的「高度专门职(1号)」系指「高度专门职1号(ロ)」。
2. 在优惠措施方面的主要差异
与「企业内转勤」相比,「高度专门职(1号)」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① 永住许可条件的放宽
最大的差异之一在于取得永住权所需的时间。
企业内转勤:原则上需连续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
高度专门职:积分达到70分以上者,居留满3年即可申请永住;
达到80分以上者,仅需1年即可申请。
对于有计划长期定居日本的派驻人员而言,这是极大的优势。
② 在留期间的授予
单次许可所授予的在留期间也有所不同。
企业内转勤:可能被授予「5年、3年、1年或3个月」在留期间。初次申请时取得1年或3年的情况并不少见。
高度专门职:法律上统一授予「5年」在留期间。
在留期间较长,可减少更新频率,降低企业与本人双方的行政负担。
③ 配偶者的就业活动
随行配偶的活动范围亦存在显著差异。
企业内转勤的配偶:通常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
如需工作,须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原则上每周不超过28小时。若希望全职工作,则须配偶本人需满足学历等条件并另行取得相应的工作签证。
高度专门职的配偶:在满足一定条件(如家庭年收入等)的情况下,即使不具备学历或工作经历条件,也可从事相当于「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范围内的全职工作。
④ 父母及家政人员的陪同
包括「企业内转勤」在内的一般工作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父母或家政人员陪同。
然而,「高度专门职」在一定条件下(如家庭年收入、子女年龄等),可能允许父母或家政人员陪同。尤其对于有幼儿的家庭而言,是否可以父母陪同,往往成为是否赴日工作的关键判断因素。
3. 比较总结:应选择哪一种?
将上述差异整理如下:
| 项目 | 在留资格「企业内转勤」 | 在留资格「高度专门职(1号)」 |
|---|---|---|
| 积分要求 | 无需 | 需70分以上 |
| 在留期间 | 5年、3年、1年等 | 一律5年 |
| 永住申请条件 | 原则10年 | 最短1年或3年 |
| 配偶就业 | 原则为「家族滞在」 (有限制) | 可申请「特定活动」从事全职工作 (有条件) |
| 父母・家政人员 | 原则不允许 | 在一定条件下允许 |
选择「高度专门职」的视角
若积分预计可达70分以上,并且希望中长期留在日本、配偶就业或尽早取得永住权,将再留资格变更到「高度专门职」,或者认定申请「高度专门职」则具有较高的申请价值。
选择「企业内转勤」的视角
另一方面,「高度专门职」在审查中往往需要提交包括年收入证明在内的多种材料。若为短期项目赴日,或积分未达标准,则「企业内转勤」的申请手续可能更为顺利。
此外,「企业内转勤」不设学历要求。即便未接受高等教育,只要满足其他条件,仍有申请空间,这也是值得关注的一点。
4. 结语
虽然在实际工作内容上相似,但「高度专门职」与「企业内转勤」在权利内容及未来发展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尤其是「高度专门职」所附带的优惠措施,是促进外国人才在日本长期定居的重要制度。
不过,在申请时也需充分准备积分证明等材料。企业应结合自身战略及申请人的职业规划,选择最合适的在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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