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从海外向日本派遣员工时,通常会考虑申请可从事工作的在留资格,例如“企业内转勤”或“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然而,根据项目期限或业务内容的不同,也存在无需取得上述在留资格,而是以“短期滞在”在留资格入境并开展必要活动的情况。
本文将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实务,说明派遣驻在员在何种情形下,可以选择“短期滞在”在留资格,以及其判断的核心--“报酬”的概念及理解。
2. 什么是“短期滞在”在留资格
“短期滞在”是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所规定的在留资格,定义如下:
指在日本短期停留,从事观光、疗养、体育活动、探亲访友、参观、讲习或参加会议、业务联系以及其他类似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在日本停留90天以内,且不经营伴随收入的事业,也不从事获得报酬的活动的情况。
一般也被称为“观光签证”或“商务签证”,但在实务上,这些都属于“短期滞在”的范畴。
3. “商务”目的活动范围
企业负责人最容易困惑的是:“商务活动(短期滞在)与就业活动(工作签证)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通常“短期滞在”允许的商务活动包括:
- 商谈、签署合同:与日本交易方洽谈或签约
- 市场调查:考察日本市场或进行营销调研
- 业务联络:与日本分公司或子公司召开会议、联络业务
- 售后服务:对从海外进口的机器设备进行安装或维护(※是否允许视期间及合同形式而定)
这些活动虽然属于业务行为,但与在日本境内获取收入的“就业活动”有所区别。
而在区分两者时,最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存在报酬”。
判断的核心——“报酬”的定义
在“短期滞在”中,“获得报酬的活动”是被禁止的。那么,这里的“报酬”具体指什么呢?
1)报酬的来源(由谁支付)
根据入管法的解释,如果报酬由日本国内机构(日本法人或日本分公司等)支付,原则上将被视为“就业”,需要工作签证的可能性很高。
相反,如果报酬仅由海外所属机构(派遣方外国公司)支付,日本方面不支付任何报酬,则这是可以被认定为“短期滞在”的一个重要判断因素。
2)“报酬”与“实际补偿费用”的区别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酬”与“滞在费用(实际补偿费用)”之间的区别。
“报酬”通常是指作为在日本境内提供劳务的对价。
以下费用即便由日本方承担,一般也不被视为“报酬”:
- 来日旅费(如机票费用)
- 在日本的住宿费
- 滞在期间的餐费、交通费等必要经费(日常补贴)
也就是说,即便日本方面支付了金钱,只要该金钱不是“提供劳务的对价”,而只是“滞在所需的实际费用”,也不会因此而必须申请工作签证。
4. 不被允许为“短期滞在”的情况(非法就业风险)
“工资由海外总部支付,所以短期滞在没问题”这一判断,并不一定正确。
即便日本方面没有支付报酬,以下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性就业”,从而不被允许以短期滞在入境(或在入境审查时被拒绝):
(1)从事日本国内业务,且成果直接为日本方面带来利益
例如:
- 在日本工厂生产线上制造产品
- 在日本店铺从事接待销售
- 作为日本项目团队成员,常驻进行系统开发编码
(2)滞在具有反复性、持续性
例如:
- 反复以90天短期滞在的方式更新签证(所谓“跑签证”),实质上长期滞在。
特别是在机器安装或维修等技术性业务方面,需要区分:
- 是否属于买卖合同附带的偶发性售后服务
- 还是独立的建设或安装业务
如果属于后者,即使日本方面不支付报酬,也可能被认定超出“短期滞在”的范围。
5. 结语
驻在员或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以“短期滞在”入境,并不能仅凭“是否90天以内”或“是否由日本方面支付工资”来判断。必须对其具体的活动内容及合同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若以错误的在留资格入境并开展活动,企业可能面临非法就业处罚风险,当事外国人也可能在今后被拒绝入境日本。
如果是难以判断的灰色地带的情况,建议不要自行判断,而应基于专业意见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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