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於 2020 年 04 月 29 日宣布,企業若今年度首季虧損,可按比例換算上半年度虧損金額,列為 107 年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減輕企業今年繳稅負擔,讓企業度過難關。
今將本項紓困措施列示如下:
類別 |
說明 |
適用對象 |
109 年第一季虧損企業 |
抵減項目 |
為彌補今年上半年度虧損,107 年度 未分配盈餘可暫免加徵未分配盈餘稅 |
認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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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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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擬參考釋例說明,可參閱財政部新聞稿內容,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