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2026年度立法工作安排》
2026年6月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2026年度立法工作安排》。主要安排包括:一是推进财税领域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涉及预算法(修改)、地方附加税法、资源税法(修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二是研究制定及修改多项财政规章,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并开展第十五批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此外,配合做好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立法工作。
https://tfs.mof.gov.cn/caizhengfazhidongtai/202606/t20260605_3991225.htm
国际
——IASB 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
2026年5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该准则将替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管制递延账户》,自202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适用于受费率管制的企业(如电力、水务、燃气等),主要规范:一是明确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的定义——因提供管制商品或服务的时间与向客户收费的时间存在差异(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可强制执行的现时权利或义务。二是确认上要求企业在很可能存在可强制执行的现时权利或义务时确认。三是计量采用基于现金流量的计量技术,以管制利率折现。四是损益表中管制收益与管制费用净额作为收入单行项目列示,财务状况表按流动、非流动分别列示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衔接规定允许采用追溯调整法或调整后的追溯调整法。
——IASB发布《合并豁免——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合并豁免——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拟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9.3段进行有限范围的修订,针对符合条件的母公司,引入一项关于豁免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例外规定。该例外规定将适用于此类母公司,即其最终母公司(或中间母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遵循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且在该财务报表中,其子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例外规定可选择适用,并非强制要求。

国内
2026年5月8日,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审核认可,并经香港监管机构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准自2026年5月15日起,可以本所名义在香港资本市场为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两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答记者问
2026年5月1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八期)(以下简称《快报》)。
截至2026年4月30日,60家事务所共为5514家上市公司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5406家为无保留意见,88家为保留意见,20家为无法表示意见;共为5505家上市公司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440家为无保留意见,56家为否定意见,9家为无法表示意见。
截至4月30日,共有60家事务所报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640家,变更主因包括业务发展或审计需要、按规定轮换、前任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等。
——浙江注协印发《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业务操作规程(2026版)》
2026年5月18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业务操作规程(2026版)》(浙注协〔2026〕88号,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共五章,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与总体目标,为中小型事务所提供审计全流程标准化指引;二是确立党建引领下的审计基本原则与执业基本要求;三是列明制度制定的合规依据;四是覆盖审计全生命周期构建标准化流程,配套实操模板推动风险导向审计落地;五是提供六项配套制度模板及20项附件供参考。
《指南》为指导性文件不强制要求,事务所可结合自身实际参考应用并动态更新,电子版可通过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获取。
https://www.zicpa.org.cn/#/detail/44421
国际
——IAASB就修订ISRE 2410以强化中期审阅业务征求意见
5月6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审阅业务准则第2410号——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客户执行的中期财务报表审阅》(ISRE 2410)进行自2005年发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以反映全球环境变化及近二十年审计与鉴证模式的改进。IAASB主席表示,季度和半年度等中期财务信息对投资者至关重要,此次修订旨在明确预期、增强实务一致性并改进与用户的沟通,从而提升对中期审阅业务的信心。主要修订包括:更清晰阐明中期审阅与年度审计的区别,强化持续经营、舞弊、违反法律法规等高公众关注领域的要求,提升审阅报告透明度,并新增项目质量管理、重要性水平确定及集团中期审阅等要求。IAASB在制定过程中与IESBA密切协调,确保职业道德考量的一致性,征求意见稿还就职业道德守则的应用问题征求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https://www.iaasb.org/news-events/2026-05/iaasb-seeks-feedback-proposed-revisions-isre-2410-strengthen-interim-review-engagements
——IESBA发布职业道德守则的比例性原则应用指南
2026年5月21日,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IESBA)发布指南,阐释其《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守则》”)中比例性原则的应用方法,旨在帮助专业会计师,特别是中小事务所,理解如何在保持高职业道德标准的同时运用《守则》内嵌的比例性机制。指南强调,职业道德本身不可“打折”,但《守则》通过原则导向、模块化架构及可扩展的概念框架实现了比例性,尤其在独立性要求上根据公众利益程度设定不同严苛等级。IESBA主席表示,比例性并非取巧,而是信任会计师凭专业判断应用机制。该指南首次于欧洲中小企业会计师与审计师联合会年会上发布,IESBA同时重申将持续提供实际支持,2027年前不发布重大新准则。
https://www.ethicsboard.org/news-events/2026-05/iesba-releases-guide-proportionality-iesba-code

国内
——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
2026年5月12日,商务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移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通知共八项措施:一是提升退税商店覆盖率,鼓励更多商店备案,推动重点商圈、景区、市场、口岸基本全覆盖。二是自2026年7月1日起实行小额抽检制,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随机抽检,1万元及以上逐单验核。三是优化"即买即退"服务,推动异地互认,统一延长各地离境期限至28天。四是自2026年7月1日起推行退税无纸化办理,允许海关及代理机构线上确认并退税。五是在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等重要展会设立离境退税服务专区。六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大离境退税工作力度,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增加国际客运航线航班。七是通过入境航班、机场、酒店、媒体等渠道加强退税政策宣传。八是结合"购在中国"品牌开展境外推广,提升政策国际知晓度。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49785/content.html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6年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26〕40号)。通知涉及两方面调整:一是铁路运输企业方面,对财税〔2020〕56号附件1增补分支机构,对附件2增补、取消、变更分支机构;增补及变更的分支机构自附件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或变更时间起按财税〔2020〕56号缴纳增值税,取消的分支机构自附件列明的取消时间起不再按该文件缴纳增值税。二是航空运输企业方面,对财税〔2020〕30号附件增补分支机构,自附件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起按财税〔2020〕30号缴纳增值税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9728/content.html
国际
——欧洲议会通过欧盟钢铁市场保护新规
2026年5月19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钢铁保障措施新规》,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替代6月30日到期的现行措施。一是将年度免税进口配额降至1830万吨,较2024年削减47%。二是超额进口关税从25%提至50%。三是引入"熔铸地"原产地认定规则,加强钢材可追溯性、防范第三国规避。四是俄罗斯钢材不再享受豁免,乌克兰作为候选国将在国别配额分配中获得特殊待遇。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20260513IPR43305/steel-overcapacity-meps-approve-new-measures-to-protect-eu-steel-market
——经合组织更新“支柱二”GloBE规则注释文件
2026年5月29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新版《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GloBE)立法模板注释汇编》,替代2022年3月发布的原版注释。新版纳入了包容性框架截至2026年5月底前批准发布的各项行政指南,旨在为纳税人及税收征管部门提供统一指引,推动GloBE规则在全球最低税适用中的一致性。
https://www.oecd.org/content/dam/oecd/en/publications/reports/2026/05/tax-challenges-arising-from-the-digitalisation-of-the-economy-consolidated-commentary-to-the-global-anti-base-erosion-model-rules-2026_24289ddf/4377e89f-en.pdf

国内
——证监会发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5月22日)
2026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5月22日)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备案名单(2026年5月22日)。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5月22日)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102/c7634392/content.shtml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备案名单(2026年5月22日)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102/c7634389/content.shtml
——沪深两交所修订发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规则及配套制度
2026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开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6〕56号)及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2026年修订)》、《关于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6〕710号)及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协议回购机制,对优质质押券实施分层管理,鼓励标准期限交易与合理折算安排;二是将债券ETF纳入合格质押券范围,明确申报单位与计价要求;三是设置单只质押券集中度管理要求,存量业务给予6个月过渡调整期;四是强化关联关系防范,禁止以自身或关联方发行债券作为担保品融资;五是完善违约处置与场外结算材料报送安排,规范回购利率合理性说明要求。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6年5月修订)》的通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zqznlc/c/c_20260522_10819317.shtml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开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2025/bond/trading/repurchase/c/c_20260522_10819300.shtml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2026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60522_620635.html
关于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通知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60522_620634.html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2026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szse.cn/lawrules/service/bond/t20260522_620636.html
——上交所修订发布基金业务指南及ETF网上现金认购规则
2026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基金业务相关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5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6〕1755号)及《关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6〕54号),同步废止旧版规则。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更新基金业务办理指南,删除发行协调人要求,新增IOPV接入申请及一级交易商推荐函模板,补充基金分红、ETF更名等业务注意事项;二是规范ETF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明确认购时段、多次申报与撤单规则、利息处理及资金未到位时的申报无效处理顺序;三是完善设发行规模上限ETF的末日比例配售安排与公告时限要求。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5月修订)》的通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jjznlc/c/c_20260522_10819290.shtml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2025/fund/listing/c/c_20260522_10819295.shtml
——深交所修订发布债券做市指引及配套指南
2026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2026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6〕700号)及配套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6年5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6〕701号),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做市商分类管理与准入条件,调整主做市商做市数量要求;二是细化双边报价义务、询价回复要求及合理价差要求,列明可暂停做市的例外情形;三是完善做市业务评价与激励机制,明确费用减免、数据支持等安排,并同步调整指南层面的基准做市品种管理规定及评价口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2026年修订)》的通知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60522_620632.html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6年5月修订)》的通知
http://www.szse.cn/lawrules/service/bond/t20260522_620633.html
国际
——SEC拟修订规则允许上市公司选择以半年报替代季报
5月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修订案,拟允许上市公司选择以半年报替代季报,以履行联邦证券法下的中期报告义务。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须按季提交10-Q表格;若修订案获通过,上市公司可选择以新的10-S表格提交半年报,即每财年提交一份半年报和一份年报,替代现行的三份季报和一份年报。SEC主席保罗·S·阿特金斯表示,现行规则的僵化使公司及其投资者无法自主选择最适合业务需求和投资者利益的中期报告频率,此次修订将提供更大的监管灵活性。根据提案,半年报(10-S表格)的提交截止日期为财年上半年结束后40或45天(取决于申报人类别)。提案还将修订S-X条例,调整定期报告、注册声明和委托书中的财务报表要求,以体现新的半年报选项并简化现有规则。征求意见将截止于该提案在《联邦公报》发布之日起60天。
https://www.sec.gov/newsroom/press-releases/2026-42-sec-proposes-amendments-permit-optional-semiannual-reporting-public-companies
——香港会财局:审计费用不足市值0.03% ,压价恐侵蚀市场信心
香港新股上市热潮持续,但审计质素问题正成为监管机构高度警惕的潜在风险。2026年5月21日,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主席孙德基与行政总裁赖翠碧撰文指出,香港逾2,70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46万亿元,任何财务失真都可能引发数百亿港元资产错配,波及退休基金、主权基金及普罗大众储蓄。审计并非合规作业,而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与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柱。会财局呼吁业界扭转“价格主导”的传统思维,改以审计质素为核心,强调从业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独立客观态度及质疑管理层的勇气,并将质素融入事务所制度。在独立性方面应着重实质而非形式,关注经济依赖程度及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的平衡;针对跨境业务特点,事务所须具备全球一致的执业标准及顺畅的跨境数据协调机制,并善用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会财局澄清,审计费用平均占上市公司市值不足0.03%,长期过度压缩成本只会拉低审计质素。孙德基与赖翠碧指出,在香港高度互联的市场格局下,审计是维系市场信心的核心命脉,企业应思考的不是审计费用多少,而是审计失守的代价有多大。
https://www.afrc.org.hk/zh-cn/news-centre/speeches-and-presentations/afrc-warns-that-price-undercutting-could-erode-market-confidence-with-audit-fees-below003-of-the-company-s-total-market-capitalization-chinese-version-only

国内
——财政部发布《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五十号)》
2026年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五十号)》。2025年对15家证券服务类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4家机构、12名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另对7家机构、13名评估师给予自律惩戒。百汇方兴被处以停业六个月、罚没合计1247.55万元(本次最重处罚);江苏象仁因擅自调整关键评估参数被停业三个月、罚没合计48万元;其余5家机构分别涉及委托无资质主体、资料缺失、删改档案等问题,受到警告或自律惩戒。
http://jdjc.mof.gov.cn/jianchagonggao/202605/t20260521_3990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