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
——财政部发布《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
2026年6月23日,财政部发布《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4号——财务共享服务》(财会〔2026〕9号)(以下简称《第804号指引》)。《第804号指引》共五章三十条:一是明确财务共享服务的定义及标准化、流程化等五项特征,涵盖费用报销、应收应付等基本及拓展服务内容。二是明确战略导向、标准统一等六项应用原则,以及组织、标准化、信息化三项前置条件,强调不转移单位负责人的法定责任。三是规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与运营评价,涵盖战略框架、流程再造、人岗匹配、信息系统及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四是专章规定数智化建设,要求推进流程智能化升级、建立数据治理体系、构建运营监控与风险预警体系。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2026年第二批)
2026年6月1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2026年第二批),共8项实施问答和1项应用案例。具体包括:一是配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实施问答1项,明确补偿性资产与或有对价的区分。二是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实施问答2项,涉及联营企业首次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时统一会计政策问题,以及联营企业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权益调整的会计处理。三是政府补助准则实施问答1项,明确政府补助类型判断。四是借款费用准则实施问答2项,涉及新矿产资源法下探矿权是否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定制设备预付账款专门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五是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实施问答1项,明确处置唯一子公司以后年度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六是其他实施问答1项,明确一般用电企业电费发票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七是配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应用案例1项,对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提供具体示例。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20号》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明确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应穿透评估基础资产与合同现金流量的联系,判断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合同挂钩工具通过"瀑布支付结构"确定付款优先顺序的,适用合同挂钩工具分类要求;实质为增强信用保护的借贷安排则适用金融资产一般分类要求。衔接上采用追溯调整,累积影响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
二是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明确可兑换性的定义及评估要求(考虑取得能力、可强制执行的市场、取得目的及金额是否重大)。缺乏可兑换性时,企业应估计即期汇率,可采用其他目的下的可观察汇率、可兑换性恢复后的首个汇率或其他估计方法。附注需披露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和财务影响、所采用汇率及估计过程、面临的风险等。衔接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数据,采用首次执行日估计即期汇率处理。
国际
——IFRIC就IFRS 18及IFRS 10的应用发布多项暂行议程决定
2026年6月16日-17日,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开会讨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IFRS 18)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 10)的应用问题,并发布多项暂行议程决定以进行澄清。
一、关于包含假设性收入和费用的业绩指标,委员会认为其可作为收入与费用的小计项目,并能如实反映管理层对整体财务业绩某一方面的看法,因此符合管理层自定义业绩指标的定义;但前提是该指标还需满足IFRS 18第117段的所有相关标准。
二、关于保密性投资者演示材料是否构成公开沟通的问题,委员会指出,在保密协议下仅向少数特定股东或潜在投资者提供的演示材料,不构成IFRS 18所指的“公开沟通”。
三、关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的收入和费用的分类,委员会明确,若主体以投资金融资产及向客户提供融资作为主要经营活动,则所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收入和费用均应归入经营类别。
四、关于以向客户提供融资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主体的负债分类,委员会澄清:会计政策选择适用于合并集团整体;若主体无法区分与融资相关的特定负债,则所有特定负债的收入和费用均应归入经营类别;且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因无法区分而归入经营类别,则特定负债亦须采用相同分类。
五、关于制造业出租人如何评估其租赁活动是否构成向客户提供融资的主要经营活动,委员会作出指引,指出即使部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也不影响其整体作为融资活动的性质。
六、关于小计项目的标签问题,委员会认为标签无需逐一列出所有排除或包含的项目,只要标签及附注中的相关描述符合IFRS 18的要求即可。
七、关于经营费用的混合列报,委员会明确主体须在混合列报能提供最有用的结构化汇总时采用该方式,并可将同类费用分别归入不同功能或性质的项目中。
八、关于单一投资者基金的控制权评估,委员会澄清,仅因投资者是基金中除管理人外的唯一投资者且管理人为代理人,并不意味着投资者自动被视为已将决策权授予管理人;投资者仍需根据IFRS 10的所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权评估。
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updates/ifric/2026/ifric-update-june-2026/
——IASB发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修订》
2026年6月26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修订》,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进行有限范围修订,澄清哪些企业可豁免采用权益法而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投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在《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第18段中,将适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企业范围从"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企业"扩展为"包括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于特定类型资产的企业在内的类似企业"。二是明确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第49(a)段判断企业是否以投资特定资产为主要业务活动,以确定适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资格。三是相应修改第19段表述并明确生效日期及过渡性规定。
https://www.ifrs.org/content/ifrs/home/news-and-events/news/2026/06/iasb-issues-amendments-clarifying-fair-value-option-ias-28

国内
——全国人大发布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
注册会计师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26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压实“看门人”职责,推动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2026年6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规制定,为行业实务指引,遵循符合国内外合规要求、立足行业实际、坚持风险导向的总体思路,共十二章一百条,涵盖洗钱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内部审计等全流程要求,附录明确了重点关注的名单及获取方式、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流程,各级注协将对其执行情况开展自律监管。
——浙江省注协发布《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财务管理制度(2026版)》
2026年6月8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财务管理制度(2026版)》(浙注协〔2026〕103号)。《制度指南》共十四章: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为全省中小型事务所。二是要求财务管理覆盖全环节,遵循统一、合规等五大原则。三是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四是规范财务组织架构及不相容岗位分离。五是搭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六是规范收费定价及禁止违规收费行为。七是围绕账户、收支、流动性规范资金管理。八是费用纳入预算管控。九是统一会计政策及档案管理。十是规范增值税、个税的统一申报缴纳。十一是明确利润分配原则及各方权责。十二是建立职业保险加风险基金的双重补偿机制。十三是推动财务业务系统一体化。十四是配套提供四项制度范本。
https://www.zicpa.org.cn/#/detail/44508
国际
——香港会计师公会获委任为官方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培训合作伙伴
2026年6月23日,香港会计师公会宣布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基金会”)正式委任,成为官方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培训合作伙伴。ISSB培训合作伙伴计划是IFRS基金会发起的一项全球性倡议,旨在授权符合条件的机构使用基金会开发的内容,提供官方认可的ISSB披露培训。作为全球25家获选培训机构之一,公会将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提升学员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实操能力。
https://www.hkicpa.org.hk/zh-CN/News/News-Release/20260623_ISSB-Training-partner
——IAASB发布ISSA 5000重要性常见问答
2026年6月25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了一份常见问答(FAQ),以支持《国际可持续发展鉴证准则第5000号——可持续发展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ISSA 5000)的实施。该FAQ聚焦于重要性概念在可持续发展鉴证业务中的运用,旨在促进各方对ISSA 5000下该概念的一致理解和有效应用,具体涵盖如何理解可持续发展信息预期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处理定性和定量披露、在需要时考虑双重重要性,以及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如何运用重要性以支持有助于决策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内容;同时,文件还提供了相关解释和示例,并通过适当链接整合了IAASB其他支持材料中提及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帮助利益相关方更好地把握重要性在ISSA 5000下的应用。
https://www.iaasb.org/news-events/2026-06/iaasb-releases-new-issa-5000-materiality-faqs-support-consistent-effective-application

国内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6年6月11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26〕2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涉及:一是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范围和方式,明确新增与存量矿业权的适用规则;二是调整征收标准,规定按矿种、资源储量等分档确定出让收益;三是规范中央与地方收益分成比例及缴库程序。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50578/content.html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年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该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为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和购买方,全面推行“交易即开票”模式。二是规定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在发生零售业务时,应即时为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信息需与交易信息一致。三是要求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在发票备注栏统一填写交易订单号等信息。四是要求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将发票开具信息与零售交易数据实时对接,上传至税务信息系统。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0347/content.html
国际
——欧盟委员会提出税收简化一揽子方案
2026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提出税收简化一揽子方案,包括直接税综合指令和行政合作指令(DAC)重述两项立法提案,预计每年为欧盟企业节省约79亿欧元合规成本。直接税综合指令主要包括:一是取消欧盟内跨境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并将母子公司指令范围扩展至养老机构。二是引入研发相关有形资产全额费用化扣除的最低标准。三是简化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与全球最低税框架(支柱二)的衔接。四是提高利息扣除最低门槛并排除低风险第三方借款。五是扩大合并指令适用范围至公司重组以支持跨境业务。DAC重述指令主要包括:一是取消约3000个跨国企业集团及中小企业的跨境税收安排报告义务。二是提高二手商品在线销售报告门槛,免除超1000万卖家的报告义务。三是引入国别报告单一通知义务,消除重复通知。四是新增纳税人身份验证工具并强制要求交换全部类别收入和资本信息。两项提案将提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议。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news/european-commission-proposes-landmark-tax-simplification-package-streamline-compliance-and-boost-2026-06-24_en
——USTR就60项301调查裁定多国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并提出加征关税措施
2026年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就60项301调查作出裁定,认定被调查经济体未实施并有效执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的行为不合理且加重或限制美国商业,并提出拟议应对措施。主要内容:一是对被调查的60个经济体分别认定未实施禁令或未有效执行。二是对已实施禁令或通过对等贸易协定承诺实施的经济体拟加征10%额外关税,其余经济体拟加征12.5%。三是提出纺织品机制允许特定经济体以较低税率出口部分服装和纺织品。公众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6日,听证会定于7月7日举行。
https://ustr.gov/about/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6/june/ustr-makes-findings-and-proposes-action-60-section-301-investigations-relating-failures-take-action?utm_source=chatgpt.com

国内
——上交所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第五条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级行业,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增“量子”,二是高端装备领域新增“机器人”、将“海洋工程装备”调整为“海洋装备”,三是新能源领域新增“氢能”,四是生物医药领域新增“脑机接口、生物药品、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生物医学工程”等内容。
——上交所发布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审核指引
2026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为落实证监会相关意见制定,结合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特点,明确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需具备明显技术优势、阶段性成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四方面条件,其中阶段性成果要求申报时至少有一个大模型产品已完成上线发布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同时明确主营业务为人工智能大模型自主研发、模型服务或模型应用等,支持通用和行业专用模型企业适用。
——沪深两交所发布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
2026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深证上〔2026〕841号,以下简称《指引》),落实支持推出主动ETF的相关部署,保障产品平稳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际
——PCAOB就QC 1000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6月9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就《质量控制准则第1000号》的针对性修订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26年7月9日。此次修订旨在提升与其他质量管理标准的协调性,并在不削弱投资者保护和审计报告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合规成本,内容涉及取消“仅设计”要求,使QC 1000仅对在“任何业务”中须遵守相关职业及法律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施加要求;在质量体系的特定岗位设置上提供更大灵活性,包括允许由非事务所人员担任相关职务及由多人分担;取消对PCAOB审计业务规模最大的事务所设立外部质量控制职能的要求;简化关于事务所沟通其审计业务、人员或业务相关指标的要求;简化质量体系文档保留(保留期由7年缩至5年)等多项调整。QC 1000仍按原计划于2026年12月15日生效。
https://pcaobus.org/news-events/news-releases/news-release-detail/pcaob-issues-proposed-amendments-to-qc-1000-and-seeks-public-comment

国内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原《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办法共24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大额存单为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属一般性存款。二是发行人须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并建立业务管理系统。三是个人认购起点不低于20万元,机构不低于1000万元,期限设1个月至5年共9个品种。四是发行利率市场化,可挂钩Shibor、DR等基准。五是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六是大额存单可用于质押。七是明确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由上海清算所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和兑付服务。八是强化信息披露和自律管理要求。
https://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2026061217230016375/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