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
——财政部:2025年中国内地与香港企业会计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2025年11月25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消息,2025年10月经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充分沟通评估,双方认可过去一年中国内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解释第19号(征求意见稿)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2007年中国内地与香港实现会计准则等效互认后,双方每年互通准则建设及趋同进展,确认内地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这降低了境内企业赴港融资成本,促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强与香港会计师公会沟通合作,推动两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互利共赢。
——四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22日,财政部办公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7号)。《通知》明确,在北京等9地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目标是建立评价标准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促进行业发展。试点内容包括细化规则、明确程序、强化应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及时总结经验。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5523/content.html
2025年11月3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企业财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财办资〔2025〕28号)。《企业财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则”)共八章四十六条,主要围绕企业财务管理核心环节作出规范。一是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制度体系构成及财政部门职责分工,确立企业财务活动基本原则与治理要求。二是资金筹集规范融资决策程序,要求企业合理匹配风险收益、控制筹资成本并加强资金用途管理。三是资产营运强调资产全周期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控制减值风险、加强关联交易监督及信用管理。四是投资活动要求聚焦主业开展可行性研究,控制投资范围与风险,建立后评价与退出机制。五是收益分配规定利润分配顺序与形式,明确重组清算程序及特殊财务要求。六是监督评价明确财政等部门监管职责,要求企业规范财务报告报送及内部控制。七是法律责任规定企业及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从轻减轻情形。八章附则明确境外企业财务管理要求、非法人组织参照执行规定及通则解释权。
国际
——IASB发布财务报告不确定性披露示例
2025年11月2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应用示例,指导企业如何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该示例虽以气候情景为案例,其原则适用于各类不确定性。此前业界反映相关披露存在不足或内外信息不一致的问题,此次发布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执行现有披露要求。示例在2025年7月的版本基础上仅作文字微调,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配套指引不设生效日期,但鼓励企业及时落实。
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5/11/iasb-issues-illustrative-examples-reporting-uncertainties-financial-statements/

国内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
2025年1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审议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强化法律约束,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财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诚实守信、依法履责,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https://www.cicpa.org.cn/xxfb/news/202511/t20251128_65715.html
——北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非故意过错问题研究》
2025年12月8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非故意过错问题研究》(注协简报〔2025〕第68期)。当前,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非故意过错认定在必要职业谨慎判断、重大过失界定及责任区分上存争议,且司法解释与审计准则衔接不畅、法官自由裁量权大。报告梳理争议,指出判断必要职业谨慎要结合审计场景、借助专家意见,汉德公式不适用审计领域,司法实践认定重大过失标准模糊、援引相关司法解释情形少。报告建议建第三方专业意见机制、一般不区分重大与非重大过失、法官认定多依据相关情形、加强衔接明确标准,为完善机制等提供参考。
——北注协专家提示《资本市场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审计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5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发布《资本市场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审计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专家提示(京会协专〔2025〕4号)。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介绍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常见舞弊手段,如以不公允交易条款交易、利用关联方串通虚构交易等,还列举H公司、Z公司等相关典型案例;二是阐述识别和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舞弊风险的方法,包括做好风险评估,关注被审计单位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注重识别和完整性应对,从交易对手方、交易等多维度关注未披露关联方迹象,运用多种程序核实;对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有效应对,核查审批程序、评价交易必要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等;关注关联方注销及非关联化要点。三是提示对A股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应执行审核程序,评估资金占用风险,计划和实施审计应对工作,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沟通汇报。同时强调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审慎态度,利用技术手段,优化审计流程,履行“看门人”职责,提高审计质量。
——北注协发布《回应性监管的引入与制度变革——基于涉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的分析》研究报告
2025年12月4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发布《回应性监管的引入与制度变革——基于涉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的分析》研究报告(注协简报〔2025〕第67期)。报告针对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趋严但需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分析现行监管处罚体系问题,主张引入回应性监管,从多方面提出优化监管处罚建议,为相关方提供参考,助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行业发展。
2025年12月2日,北注协发布专家提示《新质量管理准则实施问答(一)》。新质量管理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委员会持续跟踪调研准则落地情况。调研中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按照准则要求,建立适配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存在一些困惑。内部治理委员会针对这些问题组织专家予以解答。主要内容一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分事务所与审计项目两个层面,前者针对自身质量目标风险,后者针对被审计单位报表风险,事务所要按程序识别评估风险、设定目标、采取措施,建立包含关键环节的流程并动态调整。二是“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承接转入人员带来客户要评估风险、系统评价、安排人员;事务所应完善政策程序,从独立性评估、招投标报备、客户诚信评估等多方面着手。三是“资源”,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员工离职、培训不足等问题,可通过员工学习培训、合理分配项目资源、考核奖励等措施应对。
——浙江省注协印发《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风险管理制度(2025版)》
2025年11月21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制定了《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制度指南—风险管理制度(2025版)》(以下简称《制度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及适用范围。明确制度指南旨在为事务所风险管理体系一体化建设提供参考方向,适用于各类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制度建设的实质效果与灵活运用。
(二)基本要求。提出制度指南的总体框架、分阶段推进策略及基本方法,突出风险导向和动态优化原则。
(三)文件依据。列明制度制定的法律、规章及行业规范依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衔接有序,为事务所制定制度提供合规性指引。
(四)识别、评估和应对事务所整体风险。系统阐述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职业风险补偿、合同管理、客户投诉处理、诉讼案件应对等方面,全面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五)识别、评估和应对业务层面各类风险。聚焦客户关系与业务承接、风险分级分类、高风险业务审批、独立性评估、利益冲突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业务前端与过程性的风险管控,为事务所结合业务特点优化管控流程提供方向。
(六)制度实例。提供《风险管理办法》《职业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四项配套制度模板,并后附相关参考清单列表,便于事务所结合实际参考应用。
https://www.zicpa.org.cn/#/detail/43400
——江苏省注协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实务论文汇编(2025年)》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案例汇编(2020—2024年)》
2025年11月21日,江苏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涉法业务专委会对收集的论文及案例进行评审,整理汇编成《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实务论文汇编(2025年)》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案例汇编(2020—2024年)》。
http://www.jicpa.org.cn/pub/cztzx/tzgg/202511/t20251126_140682.html?sessionid=
——福建注协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2025年11月4日,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注会协〔2025〕150号)。协会依据中注协2025年5月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对2018年版《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修订。
http://cz.fjicpa.org.cn/xhdt/xhdt?id=4a596a6760774491827917cde8eb0413
——香港会财局发布全球审计监管研究报告
2025年11月7日,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发布题为《全球审计监管趋势:对香港的关键启示》的研究报告。此项研究深入探讨了六个具备成熟监管框架的司法管辖区的审计监管实践——包括澳洲、加拿大、中国内地、香港、英国及美国。其分析涵盖以下范畴:注册政策、查察安排、执法机制及策略重点。该研究同时深入了解审计监管趋势并发掘进步空间。该研究确认会财局的监管框架与国际最佳做法保持一致,并反映其对透明度及审计质素的坚持:为业界提供清晰的比较视角,进一步巩固市场对本地监管制度的信心。
https://www.afrc.org.hk/media/d21lk2rd/20251107-afrc-pr-global-developments-in-audit-regulation-sc.pdf
国际
——IAASB发布新版鉴证报告示例支持ISSA 5000实施
2025年11月24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发布新版可持续性鉴证报告实务示例集,旨在推动《国际可持续性鉴证准则第5000号》的实际应用。该系列包含五类无保留结论报告范本及三类非标准结论案例,涵盖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鉴证、多框架报告验证等典型场景,通过具体示范帮助执业者应对技术实施难题。
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5/11/iasb-issues-illustrative-examples-reporting-uncertainties-financial-statements/

国内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2025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不缴纳资源税情形,规定部分应税产品适用税目,界定征税对象,确定计税依据,规范关联交易情形,解释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含义,说明减免税计算方法、管理要求,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此前未处理事项按此执行,已处理事项不再调整。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5170/content.html
——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2025年11月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9号,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成果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税务机关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期限内申报企业欠税、社保费等债权,按类申报,加强与法院沟通;以受理日为截止日计算,此前未届满申报义务视为到期,法院或管理人可查涉税信息;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履职,持相关材料办事可用管理人印章;企业受理前违法行为按规定处理申报,需解除非正常状态的要补办申报;受理后至程序终结期间,企业要履行税务义务,相关税费按规定清偿,管理人可领用或代开发票;重整、和解未获清偿不影响企业信用等,宣告破产企业持终结裁定可即时办税务注销。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5432/content.html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起始时间为项目首张预售或现售许可发证日或首笔预(销)售收入日。第二条规定预征计税依据为预收款除以(1 + 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第三条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销售收入、销售面积归集时间截至受理清算申报时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第四条明确项目规划范围外为政府建公共设施实际支出可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第五条说明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按规定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地方教育附加视同税金扣除。第六条规定受理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按尾盘销售方式申报,特定期间收入在出具清算审核结论后首个纳税申报期内统一申报且按季申报。第七条给出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为扣除项目金额合计除以可售建筑面积,扣除项目含相关税金。第八条明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扣除项目金额20%可享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免税,超则按规定缴纳。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810961/c5244688/content.html
国际
——英国发布最新2025年秋季预算案
2025年11月26日,英国发布2025年秋季预算案,涉及多项企业税务调整。一是企业所得税税率维持25%不变;二是企业所得税迟报罚款翻倍,基础罚款从100英镑提至200英镑,超3个月迟报达400英镑,连续三次违规迟报最高罚2000英镑;三是政府拟2029年4月起推行强制性增值税电子发票制度,计划2026年1月起联合多方设计制度并发布具体政策。
——新加坡更新转让定价指南
2025年11月21日,新加坡国税局发布更新后的《转让定价指南(第八版)》,明确纳税人在与关联方交易适用独立交易原则、准备转让定价文档等方面的义务,还说明了未合规的法律后果。此次更新对多节内容进行修订,如明确历史文档使用规则、增补预提税影响说明、新增纳税人异议可选方案和与保护性相互协商程序有关的问答等,还介绍了经合组织“支柱二”框架下关联方交易可选简化方法(SSA)并将于2026 - 2028年试行。
——欧盟将对低价值货物征收关税,英国拟效仿
2025年11月17日,欧盟理事会同意废除价值低于150欧元包裹的免征关税政策,各国财政部长希望尽快取消。征收关税将与预计2028年上线的欧盟海关数据中心启用同步推进,该数据中心是海关体系全面改革重要部分,能让海关当局全面征收小型包裹关税并按单件计算通知税额。目前约65%进入欧盟的小包裹低报价值避税,150欧元免税门槛影响欧盟企业竞争力、引发环保担忧,2024年超91%低于150欧元的跨境电商包裹来自中国。欧盟理事会还推动出台简单临时关税征收方案,预计明年达成协议。此外,2025年12月1日英国政府确认计划取消小额包裹关税豁免政策,拟最晚2029年3月废除现行政策。

国内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八章、七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599878/content.shtml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监管措施定义、种类,包括责令改正等15类;规定实施应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适用于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当事人,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适用。还要求实施做好记录,执法人员需有资格,实施有期限、及时性等要求,实施人员有回避义务,要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部分措施需事先告知、二次告知、法制审核,决定书应载明相关事项并公开(部分除外),按要求送达,部分限制措施可解除,可通报相关单位,紧急情况可特殊处理,当事人可复议诉讼,违法应处罚或移送,与承诺制度相关情况不再采取措施,工作人员失职要追责。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81/c7598050/content.shtml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19日,财政部、证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将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遵循自愿申请、质量优先等原则,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2家。《通知》所称H股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从事该业务的事务所,申请事务所要符合相关基本要求,同等条件下有执业信息化水平高等情况之一者优先。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2025年11月2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公告》(北证公告〔2025〕55号)。该指引共八章四十条,主要规范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履职行为,要求保荐机构及代表人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制度执行、信息披露等,做好募集资金督导与承诺督促,对重大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开展现场核查,对相关人员培训,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交易所对持续督导工作监管并采取相应措施,违规将受处理。
https://www.bse.cn/important_news/200027214.html
国际
——PCAOB阐明检查机制
11月18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公告,阐明其通过审计事务所检查保护投资者的核心机制。2024年PCAOB对全球230余家机构开展检查,抽查超900项审计业务,重点评估事务所对相关法案及专业准则的合规情况、审计高风险领域及质量控制体系有效性。检查结果依法公开,若事务所质量控制问题在12个月内未整改,相关批评将予以披露。
https://pcaobus.org/resources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5年11月21日,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类科学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其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涉及科研活动内部控制的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到2027年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2035年各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健全,为建设科技强国奠定基础。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如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制衡机制等;稳步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健全评估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评估、重视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措施,涵盖预算、收支、采购等多方面管理;推动加强科研活动内部控制措施,包括科研项目、成果、人员等管理;逐步提升内部控制信息化水平,如利用技术手段、融入业务系统等;强化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开展评价、应用结果、完善监督联动机制、报送报告。保障措施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https://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511/t20251128_3977776.htm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明确,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等,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形成科学采购需求、合理设最高限价,对综合性项目按规定确定属性、设置采购包,必要时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要根据法定情形和需求特点科学选采购方式与评审方法,对特定项目按规定评审,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等采购项目管理。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采购人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审查的多种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审查后要供应商解释报价并判断合理性,不合理作无效处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要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关注异常低价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对违规供应商依法追责。此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举措确保要求落实。
https://gk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510/t20251028_3975062.htm
——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5年10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通知》(财会〔2025〕24号)。《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则明确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定义、原则及各方职责;单位评价由内审等部门实施,年度终了评价,明确内容、方法、结果档次,做好记录、报告与复核;部门评价由内审等部门在所属单位评价基础上开展整体评价;财政部门监督部门评价情况,单位及负责人不得造假;要求应用评价结果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等;附则明确各地可制定细则,县级财政可调整基层评价,办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https://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511/t20251106_39758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