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支付的便利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在国际市场上购买商品,他们追求更广泛的选择、更优惠的价格和更高质量的产品。据海关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在“买全球、卖全球”方面的优势和潜力继续释放,出口8210亿元,增长19.9%,继续保持了好的发展势头,有效助力了我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另外,在过去2022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中,美国市场占34.3%,英国占6.5%,全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跨境电商带来的选择和便利。

 

为了适应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以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并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些调整包括关税规定、海关程序和税收政策等。同时,跨境电商需要解决支付的难题,包括跨国货币转换、支付安全和支付方式的多样性。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跨境电商企业开始注重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运用社交媒体、内容营销和影响者合作等策略来提高品牌知名度、塑造品牌形象并吸引更多的国际消费者,多元化的业态为跨境电商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

 

在上期的栏目中,我们带着大家了解了进口跨境电商行业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本期将进一步带领大家从企业基本架构出发,了解出口跨境电商行业新的发展势态。

 

点击查看上期内容:用好政策红利:跨境电商企业的税务合规及优化(上)

 

出口跨境电商架构搭建

 

一个成功的跨境电商企业离不开灵活的投资架构和稳固的业务流程,它们不仅能帮助企业高效跑通复杂的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更能为企业的合规运营保驾护航,避免潜在的税务、外汇、法律等风险,成为行稳致远的压舱石。

 

根据我们的经验,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架构的简历,将经历大致以下几个过程:

 

 

 

业务流程搭建案例展示

随着海外市场的兴起,某消费品公司逐步开始试水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目前主要以青岛公司作为境内运营主体,通过亚马逊平台销售床上用品至美国,并直接从中国青岛运送至位于美国加州的海外仓,最终通过亚马逊FBA(Fulfillment By Amazon)服务送达当地消费者。同时,企业考虑到海外资金的灵活安排及服务当地客户的需要,也在香港、美国成立了公司,但均未纳入现有跨境电商业务流程中。目前跨境电商业务中,主要涉及的公司职能如下:

 

境内

 

  • 青岛公司:境内运营主体,负责产品生产,具有出口资格,同时为主要店铺公司;

  • 上海公司:负责替青岛公司采购国内供应商代工的部分产品;

  • 店铺公司:企业还利用若干关联公司注册了多个店铺公司账号,以便在同一品类中用不同品牌形成聚集效应,打开市场。

境外

 

  • 香港公司:境外业务主体,计划未来成为出口跨境电商业务资金归集平台,并期望利用香港离岸收入免税政策实现贸易环节的税务优化;

  • 美国公司:海外市场销售/售后服务主体,目前未实际运营,将来形成业务规模后,考虑为美国本地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通过梳理现有流程后,我们了解到青岛公司采用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海关监管模式出口床上用品至海外仓,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并非海外仓的拥有者、使用者,更非消费者本人;考虑到零售时通常会有不同的促销活动,报关单上的货物总金额也并不等于最终销售的回款金额。此外,受限于平台规则,目前所有销售回款均只能沉淀于若干店铺公司的海外账户,平台所需的各种佣金、费用也直接从这些账户中支取。以上情况给出口跨境电商业务的会计确认、外汇回流、出口退税等方面带来了潜在风险和限制。

 

最终,我们从海关跨境电商监管方式、出口退税合规性、外汇便利度和灵活性、境外市场优惠政策和法律要求等多角度综合考虑,协助企业梳理并完善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如下图所示:

 

 

新的业务模式将上述不同风险和限制进行了有效化解:

 

01

外汇风险

尽管出口跨境电商模式下的外汇回款与报关单的差异十分常见并可以通过提交单证向境内结汇银行进行解释,但上述模式调整成由一家香港关联方作为境外收货人,其可直接根据报关单上的金额汇回款项,简化流程。

02

出口退税风险

随着外汇问题的解决,出口退税的合规性也得到进一步保证。即便在后续的备案单证核查中,税务局也无需核对大量的外汇回款证明,提高了征纳双方的效率。

03

财务风险

目前企业使用店铺公司的境外账户直接进行款项收支且无法确认该业务的收入记在哪个会计主体之上。通过引入香港公司作为境外业务主体(未来也可根据市场国的要求或者业务需求,由其他海外销售公司作为面向消费者的业务主体),并由店铺公司统一授权店铺权益,入账海外销售收入的同时计入平台、物流等运营费用,并由其向上游关联方采购。由于境外公司外汇管制较松,资金亦可在境外形成统一归集、统一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引入了诸多关联方,企业在化解上述风险的同时,也要关注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转让定价问题,合理安排各关联主体间收入及成本的确定。同时,在捋清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流程后,电商企业应着手分析并评估与之相关的适境内外适用政策,实现整个业务安排的税务有效性。

 

 二

出口业务的区域政策运用

 

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支持

对于从事出口电商创业的企业而言,最重要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项下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该文件规定,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如满足相关条件,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即: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当地应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4%*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一般为25%)。需要指出的是,该等核定征收政策仅针对无法取得合规进货凭证而根据前文财税[2018]103号文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企业。实务中,不同税务机关亦有可能针对该项政策的适用性有不同取向,并非完全由企业自由选择或确认是否属于“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

 

 

海关综合保税区政策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单独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作的贸易安排。目前,我国已与包括香港澳门在内2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一共22个自贸协定,覆盖了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在全球分工日益精细的当下,部分企业会将生产基地外迁至东南亚等地,或将其作为国内加工环节的上游原材料、半成品基地,因此,灵活运用FTA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大循环中越来越重要的方面,为跨境电商企业降低成本提供新的思路。

 

 

以上区域政策大大地便利了出口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营,通过合理利用上述政策,可降低电商企业的税务成本或改善现金流,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海外市场中提供政策保障。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在设立之初优先入驻于综试区或综保区,以便在未来灵活适用相关优惠政策。

 

出口业务的便利政策适用

 

在出口跨境电商的运营过程中,国家出台了诸多海关与税收政策,助力企业货物的高效通关和价格优势。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运用政策,可使得企业商品在市场国更具竞争优势。

 

AEO认证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各国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统称,中文译名为“经认证的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署令〔 2021〕251号)明确: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海关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企业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即:中国海关AEO),对其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中国的AEO企业相当于是中国海关的“VIP”,可以享受“国内、国际”两个层面的优惠措施。具体优惠如下:

 

  • 海关便捷通关措施: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

  • 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降低通关成本、缩短办理时间经认证,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AEO制度凭借着国内政策支持以及国际互认便利的双重优势,将成为跨境电商企业加速通关流程、抢占业务先机、远征海外市场的“助推器”和“通行证”。

 

预归类、预裁定

 

海关预归类是指依据税则、注释和相关归类裁定和决定,出具预归类建议书。

 

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海关为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承诺而实施的重要便利措施。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企业可就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原产地或原产资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及估价方法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向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于2023年已做新修订。根据法规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在做预裁定时,企业需要在货物出口之日前3个月向海关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预裁定的决定书有效期为三年。

 

出口跨境电商企业主要出口日常消费品,品类众多且时效性强。在新产品层出不穷的当下,企业往往会为了市场效率而忽视产品归类的合规性,造成违反海关监管的错误申报行为。预归类、预裁定制度则为这些出海商品,尤其是功能复杂、新颖的新品,在归类合规与时效性方面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出口退税支持

 

随着跨境电商交易额的不断增长,出口退税政策越来越被跨境电商企业所关注。因为出口退税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出口退税政策下,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向相关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其出口商品所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使得企业在出口产品后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从而减少了出口过程中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率。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中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跨境电商企业以日常消费品为活跃市场,价格是重要的竞争手段之一,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降低生产成本,就能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销售商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运用好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确保应享尽享是诸多出口电商企业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

 

出口业务的海关日常运营监管

 

为方便跨境电商企业的日常运营监管,配合新业务模式的发展,在原有的一般贸易(0110)监管方式外,近年海关增列了跨境电商报税出口(1210)、跨境电商直邮出口(96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等新监管方式,供企业根据不同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选用。

 

 

在出口跨境电商企业完成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后,即可通过确定的监管方式予以出口。实务中,海关甚至专门针对跨境电商企业退货频发的现象出台了退运规定。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审核资料也比一般贸易(0110)下的货物退运大大简化,以企业自我承诺和电商平台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为主。

 

 

 

海外投资及政策发展

 

在促进跨境电商海外投资方面,各国政府也倾向于加强国际合作、促进互联互通。这包括加强国际贸易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协调和信息共享等。出海的跨境电商企业需提前了解欧盟、美国、香港、新加坡等市场国、中间国(地区)的税收法规,从而实现跨境电商全链路合规把控,优化全球业务模式。以下我们就常见出口目标国家(美国和欧盟)对于电商产品相关的税收做了简要的概述。

 

美国

 

销售和使用税

从美国销售和使用税角度,美国各州自2018年起开始陆续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为平台卖家代收代缴销售和使用税,截至2021年7月1日,美国绝大部分州已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代收代缴销售和使用税。

对于自建站运营模式,由于没有第三方平台作为代收代缴方,应重点关注其销售和使用税的合规性,包括销售价格的设定、根据各州标准判断经济关联的标准以及合规申报缴纳销售和使用税。采取转运配送模式的企业需要关注销售和使用税代收代缴义务人到底是最终零售商还是转运配送方。

 

所得税

跨境电商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境外公司可以不通过在美国开设公司的情况下进行经营,向美国消费者销售商品。

但不在美国设立公司,并不意味着无需在美国缴税,企业应该考虑通过境外公司在美国开展的活动 (包括由其代理在美国开展的活动) 是否会令境外公司在美国构成了实质性的经营活动 (US trade or business,USTB) 或者常设机构。如果构成了USTB或常设机构,则归属于USTB或常设机构的利润需在美国缴纳联邦所得税。

 

州所得税

州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率因州而异,一般在 1%到 12%之间(有些州不征收所得税)。最常见的计税基数是联邦应税收入,根据各州规定进行修改,通常根据由以下一项或多项组成的分摊公式分配给各州:有形资产和租金费用、销售和其他收入以及工资。         
 

 欧盟

 

增值税

通过第三方平台的销售

 

直邮模式下,对于货值不超过150欧元的包裹,由第三方平台负责进口增值税和终端销售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对于货值大于150欧元的包裹,由卖家负责进口增值税和终端销售增值税申报缴纳;

 

亚马逊物流服务模式下,无论包裹金额由中国公司负责进口增值税的申报缴纳:亚马逊负责终端销售增值税申报缴纳。

 

通过自建站的销售 - 一站式申报(IOSS)

 

新的IOSS编号政策仅适用于进口至欧盟的低价值商品 (小于或等于150欧元) ;在IOSS合规机制下,企业仅需要在欧盟的其中一个国家注册增值税税号即可申报其在欧盟所有国家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并缴纳税款 (只需要申请一个OSS编号)分别在各个欧盟国家申报缴纳;若能提供IOSS编号,可免征进口增值税;

 

在自建站模式下使用FBA出口 (仓储) 时可以适用OSS一站式申报,无论包裹金额由卖家负责进口增值税和终端销售增值税申报缴纳。在OSS模式下,卖家仅需要在欧盟租仓的国家注册一个增值税税号即可申报其在欧盟所有国家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并缴纳税款 (只需要申请一个OSS编号) ,无需分别在各欧盟国家申报缴纳。

 

关税

 

关税起征点为150欧元,即单个货值不超过150欧元的包裹,免于缴纳关税;当货物运抵欧盟时,公司(或代理公司)需要向海关申报货物并提交海关报关单。根据报关单,海关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价格、关税编码,以便计算货物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海关还将决定报关时是否适用其他相关法规,例如与安全、健康、经济和环境有关的法规。2021年7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改革实施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容诚观察

 

近年来,以“B2B”、“B2C”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已成为全球贸易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各项出口跨境电商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越来越多的电商企业正蓄势待发、迈出国门,成为跨境贸易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市场需求爆发和政策强力支持的大背景下,从优惠政策的评估、适用与落地,再到运营环节的效率提升与合规平衡,再到对海外市场政策的精准把握和有效适用,如何建立或完善日常运营的海关合规体系,防范化解潜在的申报、单证、出口管制等风险,同时合法合规便利高效地出口跨境电商货物、适用境内外税收政策、管理外汇资金、符合境外市场的监管要求,这些都将是伴随跨境电商企业的永恒主题。

 

在未来,出口跨境电商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其高成长性和回报率也受到资本市场的密切关注。随着大量资本的涌入,跨境电商行业的融资热度仍将不断提升,伴随着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更有力度的政策发布,行业发展令人瞩目。容诚税务团队将结合自身丰富的跨境电商咨询和落地经验,从海关、税务、外汇、境外政策等多角度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综合性的财税解决方案。

 

容诚税务团队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及实操事项,如您希望就本文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更深入和具体地探讨,欢迎您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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